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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第二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第二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作者:水中明月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8 9:14:36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第二中学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措施,同时也是学校加强师德师风与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实施依法治教,提升学校品位与档次的有效途径。多年来,垦利二中一直高度重视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办好让人民满意的的学校。
    一、认真学习,不断增强依法收费意识
     我校一向重视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依法收费意识。每次开学前后,都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规范教育收费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把规范收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行风建设、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为此学校成立了由校行政、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规范收费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校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收费管理员具体负责,教职工齐抓共管,学生、家长共同监督的收费工作网络。

 二、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收费制度,加强收费责任制
   
  1、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每次开学前学校都将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校务公开栏与宣传橱窗中的公示栏中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并将所有涉及学校的收费项目在公示栏中长期公示,真正做到“阳光收费”。每个学期期中考试前后,学校举办收费听证会,主要领导向听证代表汇报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并现场解答代表们的提问,接受听证代表的评议。
      2、坚决实行教育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和变更手续,坚持亮证依法收费。
      3、认真实行收费登记卡制度。学校将所有收费项目、标准记入《收费登记手册》,并交学生家长签字核实。《收费登记手册》做到学生人手一册。
      4、保证实行收费报批、票据管理制度。学校从不擅自立项收费,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使用统一的收费专用票据。
      5、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学校收入与支出严格分离,无收费不开票、不入账现象。

6、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做到人数、分数、收费与上级的要求一致。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政策,不断规范收费行为
     1、严格执行高中学费、住宿费、择校费等规定收费标准,并按学期(学年)收取。
     2、代办性、服务性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校凭学生家长的委托办理;学生购买的学习资料、报刊杂志、校服、保险等用品均以自愿为原则,无强制现象发生。
    3、招生编班行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收新生实行均衡编班,没有以办“实验办”、“重点班”、“提高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而收取费用的行为。
      4、积极实施帮困助学,学校对低保家庭子女学杂费减免予以优惠。学校专门设立了帮困助学“爱心基金”,每学期均开展献爱心活动,积极动员教师和学生为帮困助学基金捐款,积极营造帮困助学的良好氛围,延伸“绿色通道”,对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入学给予减免照顾。迄今为止,学校没有出现一例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缀学的现象。
     规范教育收费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我校将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和“诚信”校园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在规范教育收费上下功夫,严以自律,再接再厉,保证学校收费行为规范,争当规范收费的典范,真正做到依法治教,不断提高学校品位与档次,办好让人发满意的学校。
                         
 (垦利二中:綦延辉)

 

                            

 

信息录入:水中明月    责任编辑:水中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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