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是阳光少年――杀人者孟超16岁时的艺术照
记者前日(4月27日,下同)获悉,贵阳六中女教师与两男生三角恋引发的杀人案,于4月23日在贵阳中院有了一审结果,18岁的男生孟超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对此,死者何小厉(化名)家人认为“判决公正”,而孟超父亲表示“始料不及”、“悲愤交加”,正委托律师提起上诉。
2007年9月27日,孟超来到同班同学何小厉家,两人发生争执,孟超抽出30厘米长刀将何小厉杀害。此前,他们共同和45岁的女班主任王永丽保持情人关系。今年2月22日,贵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这也是唯一一次开庭。
死者家属曾要求赔偿38.5万元
孟超父亲孟先生是4月24日下午从辩护律师处得到判决书的。判决书显示,本案审理中,公诉方———贵阳市检察院建议延长审限,经贵州省高院批准后,共计延长审限2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但高院批准或决定后,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此案审理中,何小厉家人曾提起38.5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贵阳中院于1月28日立案并组成合议庭,于2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合并审理,但何小厉家人当庭又申请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
昨天(4月28日,下同),孟先生对记者表示,他愿意以经济赔偿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过去如此现在仍然如此,虽然它不能使死者复生,但希望能给予受害人亲属一些安慰和晚年生活上的帮助。”案发后,孟家通过中间人多次向何家表达歉意,孟超从看守所里也送出一段向何家忏悔的录音,但何家对此没有接受。
王永丽主叫短信记录全被删
庭审中,孟超提出:“我是受到王永丽的诱导,没有王永丽不可能有今天的悲剧。”辩护律师也指控,王永丽长期对孟超实施心理暗示,导致本案发生,其行为构成教唆杀人罪。但法院认为,以上事实仅有孟超供诉,并无其他证据相印证,不予采纳。
辩护律师曾向法庭提出,孟超与王永丽之间的手机通话和短信清单,所有王永丽主叫的记录全部被删,“谁删的?想掩饰什么?有什么隐情?”但从判决书内容看,没有证据表明法院对此进行过调查。
对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律师认为,从技术上获得这些短信资料并不困难,它对确认王永丽在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对孟超的定罪量刑都至关重要。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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