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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堂”被叫停之后照样“之乎者也”(图)         
“孟母堂”被叫停之后照样“之乎者也”(图)
作者:网络转载 文章来源:中国教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3 8:55:19

网上发帖对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质疑,拟起诉立案存在诸多难点

  本报曾报道过市教委因“孟母堂”私塾违反《义务教育法》对其取缔的消息。记者昨天在组织者家中看到,“孟母堂”仍在继续上课,同时以全体家长的名义在网上对市教委的处罚意见提出质疑,并表示将以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分别起诉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和上海市教委。

  教育部门表示将依法应对

  松江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收到了“孟母堂”的家长声明,但是“孟母堂”的违规办学是依法确认的事实。 从现在起到9月1日开学前,有关部门将会继续向“孟母堂”方面做工作,如果对方拒不改正,他们将按法律程序办事,直接予以取缔。

  对于《“孟母堂”家长声明》,市教委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已知晓此事,但目前还没有获得“孟母堂”要起诉的信息。市教委将严格按照日前公布的认定结果对“孟母堂”进行处理。

  主办“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萌芽》杂志主编赵长天认为,虽然现在倡导多元化教学方法,但以背诵古文为主的教学方式还是有些偏激,多元化也要有“度”,对教育方法的探索必须制定更科学的形式才行。

  “孟母堂”还在传授圣贤书

  昨天下午3时30分,记者来到了位于松江区锦轩别墅吕丽委的家。这是一栋独立的别墅,周围环境十分静谧。门口放着十多双鞋子,屋里隐约传来孩子们嬉戏打闹的欢笑声。

  “我们现在谢绝访问,怕打扰孩子的学习。”当班的梁老师从屋里走出来,随手把大门关上。此前,“孟母堂”的发言人已经表示,“孟母堂”决定在9月1日之前暂时停止目前的家庭自主学习模式,但应家长们的强烈要求,目前先在吕丽委家中免费提供家庭教育。

  据梁老师介绍,目前的这个“暑期托管班”继续着“孟母堂”之前的学习模式。这里现在住着十多名孩子,每天都有三四位家长轮流照管孩子的饮食起居和作息时间。

  梁老师介绍说,孩子们每天早上6时起床,晨跑后读15分钟《子弟规》;7时吃早饭,打扫自己的卫生分担区;上午8时到10时开始背《孟子》,做15分钟瑜珈;10时30分到12时读《英文名著选》。下午的学习和活动与上午类似,5时30分左右,全天的读书时间结束。晚上主要是写日记、读棋谱,看介绍孔子、孟子的科教片和《三国演义》等电视剧。

  梁老师表示,事实上,这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老师,家长们只是起到一个督促作用。这里的孩子年龄从4岁到13岁不等。她本人希望教育部门能够接纳他们这样一种家庭自主教学模式。因为从实际效果来讲,这种模式是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的。

  网上发文反驳处罚意见

  日前,“孟母堂”的学生家长在“绍南文化———读经教育推广中心”网站发表了一则长达2600多字的声明,对市教委给予的处罚意见一一反驳,并提出要起诉。

  声明首先否决自己是一个办学机构:“我们只是以家长小组的形式共同处理孩子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并不对外公开招生,也不以盈利为目的。‘孟母堂’只是我们借以勉励自己及孩子的一个厅匾名称,并非什么机构名称。”对于市教委认定的收费问题,声明回应:“我们的费用支出属于家庭开支,由家长共同承担。家庭开支无需经过物价部门审核。”

  同时,声明称“孟母堂”已聘请律师,准备在9月1日前以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分别起诉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和上海市教委,“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梁老师表示,网上的声明确实代表了学员家长的心声。

  采访中,吕丽委表示,“孟母堂”不想和教育主管部门发生正面冲突,起诉只是迫于无奈。

  律师说法

  行政诉讼 很难立案

  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的彭潮新主任律师表示,“孟母堂”想要进行的行政诉讼可能无法立案。

  “孟母堂”自认为合法的主要理由就是“并非办学机构”。彭潮新认为,只要家长向组织者交了费用,不管组织者是否盈利,都可认定为收费。

  更棘手的问题是,若“孟母堂”被证实确实不是办学机构,那他所谓的“行政诉讼”也就无从说起。“没有机构,就是没有行政诉讼的主体,法院无法为其立案。”彭潮新表示。

  同时,对于声明中表示希望通过诉讼,达到上海应立法允许在家教育的目的,彭律师表示,由于《义务教育法》中并未详细明确地写出一定要把孩子送到教育部举办的学校中进行义务教育,所以对于家长是否有选择教育方式的权利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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