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近日,垦利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城区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鲁教职字〔2008〕4号《对于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秩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各民办教育机构的师资队伍、教学设施、规范办学、教育收费、学校安全等方面进行了一一排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向受查学校进行了反馈,并发了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对规定时限内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下发停办通知书。
暑假已至,各类的民办教育培训班纷纷开办。此次检查活动对非法办学者敲了一次警钟,对于维护民办教育秩序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