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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者回顾:我参与了教师节的发起       ★★★
亲历者回顾:我参与了教师节的发起
作者:新华网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8 9:59:36
在第20个教师节前夕,新华社记者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离退休干部局,找寻到了当年教师节的主要发起人之一——中国陶行知研究会会长、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顾问方明。

    现年已经87岁高龄的方明,1935年参加革命,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解放前是上海教师运动地下党的负责人,离休前为全国教育工会主席。这位可敬的老人一生都在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奔波操劳,见到记者时,他刚从河北调研回来。对工作、生活的热情让他至今神清气爽,健步如飞。说起如烟往事,依旧历历在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教育工会恢复了活动,我担任主席。当时受‘文革’的影响,教师的社会地位还极其低下。从1979年起,在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下,我们致力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试点工作,举办‘教师暑期活动’和‘庆教龄’等系列尊师重教活动,旨在提高教师的政治、社会地位。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越来越感觉到,要让教师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受到全社会的尊敬,还应该在新中国建立教师节。1981年初,当我把这一想法和当时民进中央的主要领导一沟通,得到一致赞同。当即决定运用参政议政的方式促进教师节的设立,推动社会尊师重教的风尚。”

    于是,在1981年3月的全国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方明等民进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的提案。

    1981年12月,中央领导同志会见参加全国中小学工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代表时,方明和教育部副部长张承先一起又提出建立教师节的事。“当时,领导同志问我,解放前有无教师节?我说解放前的教师节是6月6日。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6月6日上海教师们在大上海戏院庆祝解放后的第一个教师节。1951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曾宣布‘五一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执行的结果是教师节没有了。领导同志听完我的介绍说,你们两个单位联合起来写个报告,请示中央。”

    1982年4月23日,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由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到了中央书记处。

    “为教师节定在什么日子最合适,我征求过谢冰心、叶圣陶等民进老前辈的意见。冰心先生建议定在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叶圣陶先生建议定在每年学生入学的日子,让学生在新学年的开始就记住教师的辛勤和光荣。”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18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全国政协审查的意见如下:“建议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办理。”同年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1983年12月,由教育部部长何东昌和方明共同签发的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中央宣传部。

    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报告中说,“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进行了研究,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在新学年开始,新生一入学,即开展尊师活动。……如中央和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建立‘教师节’,我们建议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布。”

    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我们用了5年的时间终于促成了教师节的设立。”此后的20年间,看到每年的教师节都被人们隆重地纪念,看到尊师重教在华夏大地蔚然成风,方明很是欣慰,他自豪地说:“我和大家一起做了我应该做的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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