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促进会入会程序
中国教育促进会是经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注册登记的中国教育工作者国际性联谊、交流的教育机构。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 中国教育促进会,立足于香港这一开放性国际大都市,充分利用香港的社会、经济、贸易、文化、信息、教育等特点,积极联系海内外广大华人教育工作者、专家,致力于中国教育事业进步的促进和探索,展开各种国际性交流活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其工作得到了海内外教育工作者以及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其业绩得到他们的高度评价。 根据中国教育促进会章程和香港有关社团管理办法的规定,更好地为教育服务,特制订本程序,请准备申请加入中国教育促进会的单位和个人,认真阅读,符合条件者,按程序申请入会。 一、入会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相关法律; 2.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 自愿加入本协会; 4. 从事教育、教育设备等相关产业的生产、加工、经营、科研或管理; 5. 能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二、入会程序 1. 向中国中国教育促进会提出申请; 2. 填写《中国教育促进会会员入会申请表》; 3. 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大一寸或二寸)二张; 4. 提供能证明符合入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5. 将所有材料报中国教育促进会秘书处; 6. 秘书处审核后报理事会批准; 7. 缴纳入会工本费和当年度会费; 8. 颁发会员证书,并在中国教师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三、会费及注册管理 (一)入会工本(证书、牌、匾等)费: 个人会员年度会费第一年120元,从第二年起年度会费60元。(已含会员证、通联费) (二)注册管理: 每月20日至月底为中国教育促进会会员证办理时间,所有会员须提交注册材料及填报相关表格,并缴纳当年度会费(也可按届五年一次性缴纳,共计360元)。 附:中国教育促进会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优先在中国教育促进会主管的中国教师网上发布宣传信息、刊登广告享受优先权和优惠政策; (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的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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